泉州市补领收养证材料

导语 泉州市补领收养正需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 补领收养登记证或者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申请书;

  3)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张2寸合照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提出申请,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135542(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132213(中心)

  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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