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来定居落户泉州单位办理材料

导语 留学归来定居落户泉州单位需要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户口注销证明》等。

  办理材料

  1、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

  2、《户口注销证明》;

  3、就业单位以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条件:

  1、原户籍地在我省

  2、留学人员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

  3、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不含已就业的)

  办理时限:10天内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泉州市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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