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导语 在泉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本地宝为你整理
办理条件:需要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企业或非企业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包括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坐落变更的,提交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3)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①属于划拨、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土地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出让、国家租赁土地提交出让或国家租赁补充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4)土地用途变更的,属于划拨、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土地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出让、国家租赁土地提交出让或国家租赁补充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属于划拨、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土地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出让、国家租赁土地提交出让或国家租赁补充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提交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7)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8)房屋性质变更的,提交住建部门的房屋性质变更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
办理流程:
非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其中初审6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局审批2个工作日)→ 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其中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 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非企业15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
费用:1、单独申请土地登记的,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2、已办理土地登记后申请房屋登记的,住房登记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每件550元;3、同时申请土地、房屋登记的,按房屋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的标准就低收费(按房屋登记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