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泉州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为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定于9月16日起正式启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啦,需要的小伙伴要申请了。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条件,经认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人才申报地以外的县(市、区)创业或就业,拟申请租住当地的共享人才房。2、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创业或就业地县(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

  二、申请注意问题

  已承租东宝花苑人才房的,不可再申请租住中心市区的人才房;已享受市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的,不可再申请住房所在地的共享人才房。

  联系人:泉州市住建局 林慧宗

  电话:22178927 邮箱:fjqzfwb@126.com

  泉州市人社局 吴兰娟

  电话:22112397 邮箱:zj221576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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