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材料
导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
3、验资证明;
4、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5、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气设施;
6、从业人员材料(职工一览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及职称证书;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操作人员燃气专业培训证);
7、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和部门: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