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年审

导语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申报材料:

  1、《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副本;

  2、燃气汽车加气站营业执照;

  3、《年度检验审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4、《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管理手册》;

  5、从业人员名单和相应的劳动合同;

  6、加气站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和部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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