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无二孩政策,可以生育三孩!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其他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生育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可以等额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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