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鲤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条件+对象+流程)
导语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老城区各公办小学实行“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江南新区各公办小学仍然采取“单校片区”的招生办法。
泉州鲤城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
户籍在鲤城区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 2019年8月31 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一)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老城区各公办小学实行“单校片区” 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江南新区各公办小学仍 然采取“单校片区”的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 “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 照顾的对象。
2.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 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
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 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 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1日前;(3)对2021年3月1 日 以 后 ( 包 括 3 月 1 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 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②自2022年 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 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 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 的就读政策;
③自2022年秋季起,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 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 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 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 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且适龄儿童 父母确无房产,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 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 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 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 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 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没 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 小学就学。
4.老城区“多校片区”小学的划定和招生具体办法
(1)合理划定“多校片区”(简称小片区)的片区小学。
根据老城区小学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老城区各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
南片区:鲤城区实验小学(含金山校区、笋浯校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等4所公办 小 学;
北片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5所公办 小 学 。
(2)采取小片区联动,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方式实行调剂入学。分三个步骤进行:
①老城区各公办小学根据我区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时做好服 务区域内(单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以及按政策优待 照顾入学对象(含我区规定的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②各小学按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服务区域内户籍适 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和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区 教育局审核。
③各中心校(实验校)如有剩余学位,该片区内其他学校服 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可以自 愿参加报名,连同户籍在该中心校(实验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三 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将 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学校。片区内其他学 校(非中心校、实验校)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果没被摇中,仍然在原报名登记的小学就读。中心校(实验校) 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 童未摇中本校的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多校片区” 的其他学校就读。在泉州市立成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 州市新隅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五所小学服 务区域新购房并落户(2022年3月5日后)的“三 一 致”适龄儿 童仍然执行原有的“单校片区”入学政策。
5.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 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 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①老 城区安排在“多校片区”的公办小学就学;②自2024年秋季起, 老城区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就近入读公办 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 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二)适龄随迁子女
为切实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 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 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以下称“两证”)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 合以下规定 :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 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 一方至 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 (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 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5年3月1 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 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 间为2025年3月1 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 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 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 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 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 年 3 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 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5年3月1 日前,且 目前仍在缴交中)。
3.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鲤城区内 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小学申请报名登记入学。其中,居住在老城区 的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 昇文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笋浯校区报名登记。居住在新区符合 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区第三实 验小学总校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田中校区、泉州市西隅中心 小学坂头校区除外)报名登记。
4. 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服务片区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 办法。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 年6个月及以上(2024 年 3 月 1 日前签发),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 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 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2024年9月1日前缴交)的“四区人员” 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
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 式录取。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 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第一批通过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没 有被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 的公办小学就读。老城区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空 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 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5.如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请家长提前到其 子女户籍地做好报名登记。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其在我 区的报名入学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 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其中:
(1)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市、 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其父亲(母亲)为鲤城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 在鲤城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果其父亲(母亲)在鲤城区没 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 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鲤城区购房置业或工 作需随父亲(母亲)在鲤城区生活而要求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 〔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监护人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3.华侨华人子女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家及省有 关规定,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 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 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福 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 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 定优待照顾对象,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 对象入学的统筹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 围。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子女入学照顾。在本区范围内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由鲤城区人民武装 部负责受理,报送区教育局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接收就学。73141 部队干部子女直接入读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2.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照顾。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申报。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 委办发〔2018〕34号)《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 的通知》(泉鲤委发〔2019〕20号)等文件有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区属公办小学入学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报名时间
“鲤城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 “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等招生对象报名时间为7月1日8:00—7 月4日24:00;适龄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5日8:00—7月6日 24:00。
温馨提示:为了给您营造一个良好的报名体验,各位家长 无需在网上报名开启的第一天集中进入报名,以免出现网络拥 塞。录取情况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没有直接关系。
报名入口
申请参加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的家长,须 按规定时间登录泉州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提交报 名。
电脑端入口:进入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找到“办事服务”, 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小学入学报名”- “鲤城区”进 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 APP, 点击左下角“本地”,左上 角确认办事城市为“泉州”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 “小学入学报名”-“鲤城区”进行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鲤城小学】可获鲤城小学片区/招生人数、报名系统入口(民办/公办)、招生政策/报名条件/材料/流程、招生时间表、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