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生儿户口办理要什么材料?

导语 泉州市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和父母《结婚证》。

  泉州新生儿落户

  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文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或者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九条 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

  备注: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闽赣跨省通办。

  泉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直接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事项,网上一次性办理出生医学登记、新生儿入户还有医保参保登记等!

  可办理事项

  ①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②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

  ③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

  ④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⑤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⑥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

  推荐查询: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泉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新生儿】可获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入口、办理流程/事项、落户办理材料/时限、办理地点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