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产前登记什么时候办理?
导语 泉州孕妇生产前1个月内需要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产前登记。
泉州产前登记规定
在分娩前一个月内办理产前登记!
办理方式
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后,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政务共享信息或纸质材料)、预产期诊断书、社保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产前登记(含异地生育备案),或至医院医保服务站及医保中心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提示 :因流产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可提供《结婚证》替代《生育服务登记表》。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至统筹区外产检、分娩的,在办理产前登记的同时应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推荐查询:产前登记流程
产前登记有什么用?
可以直接报销和自动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可通过政务共享平台和医疗机构上传的资料实现自动发放:参保人通过“闽政通”APP直接线上申请“产前登记”,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后可享受生育津贴自动发放服务,实现一趟不用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泉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生育津贴申请入口/条件/流程/补贴标准、生育报销、产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