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想要在泉州办理台湾通行证的,需要满足相关申请条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
泉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应具备相应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个人赴台湾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其他需换发、补发的情形。
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还应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中国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身份证明、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7.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办理地点
泉州市各市县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
(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
(二)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三)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学习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四)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审批签发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2.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3.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台湾通行证】可获泉州台湾通行证指南、出入境办理网点/预约入口/流程、照片要求、收费标准/办证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