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请指南
导语 2024年泉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通过云闪付APP申请。
泉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
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0点至2025年1月10日24点
补贴对象
在泉州市各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上牌,并交售个人持有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给具备相关回收资质的企业(市商务局官网公开公示过的回收企业),完成旧车报废注销的消费者。
补贴范围
换购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日期其中之一达限,活动即止,具体以市商务局公告为准。
补贴标准
1.新车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给予300元元补贴;
2.新车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给予500元补贴;
在上述基础上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
(销售价格以该商品的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备注: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首页(需在云闪付注册并实名认证绑定)进入“以旧换新应用-泉州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
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信息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申领补贴本人的银行卡(储蓄卡)”、本人在用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短信)。
2、旧车信息
填报旧车的车号牌,依次上传旧车《非机动车行驶证》(若已丢失可在系统上提报“遗失声明”由交管部门在系统内核查否有登记过)、交管部门开具的注销证明
3、新车信息
上传新车《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车主信息、是否配备铅酸蓄电池和“以旧换新”字样)、新车《非机动车行驶证》照片或扫描件。
注: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等信息须保持一致。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手机号、收款账号等)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2、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报废可于9月13日之后),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银联云闪付APP的信息提示,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因申请人关注度不足造成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申请人责任自负。
3、申请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若发现上传虚假资料(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核流程
1.材料审核。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后,牵头会同同级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市商务局开展抽查复核。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参与审核,提高审核效率。
2.审核结果反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次活动补贴条件的,退回申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的,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完成补正,逾期未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补贴发放
1.资格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定期汇总一次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提供审核通过清单给福建银联发放补贴。
2.银联收到清单后,且在补贴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将政府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清单内的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具体以到款通知为准。
3.补贴发放时,因消费者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异常,造成无法发放,在接到变更银行卡(储蓄卡)账号通知之日起10天内,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再次异常,视为自动放弃购车补贴。
其它说明
为符合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电动自行车的补贴详情(包括不限于: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发票及行驶证信息、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换电动车】可获泉州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间/材料/条件、申请入口、补贴金额、活动企业名单、旧车回收企业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