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政策
导语 南安市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政策已经公布,市区各个学校招生范围还有初中招生时间表都已经公布,大家可以查询。
南安市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原则
我市公办初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见附件1)
(一)第一批招生范围
1.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服务区域的划分如下:
(1)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招收市区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悦澜小区除外)、湖美、长兴、白沙崎社区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南安一中招收具有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居委会、帽山社区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户籍和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居委会、梅亭社区居委会、庄顶社区居委会、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其中,鉴于目前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学位已严重饱和,为有效缓解学校教学管理负荷,自2025年秋季起,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借用江北实验学校校舍设置美林教学点开始招收初一年级新生,将具有梅亭社区居委会、庄顶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安置至美林教学点入学。同时,为方便群众就近入学,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借用江北实验学校校舍设置教学点办学期间,学籍在江北实验学校、市第十三小的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根据学生意愿直升录取至该教学点就读:①户籍在洋美社区1-21组、玉叶村后田、东坑两个角落的入住居民户。②金座唐道636、鲸美伦、美的智慧城、武夷时代天越等楼盘的入住居民户。
(3)国光中学招收具有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招收具有石井镇奎霞村、桥头村、昔坂村、岑兜村、院前村、扬山村、溪东村、㳣港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5)其他中学招收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划分的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4〕9号)精神,市、县两级拿出一定优质公办学位给予支持。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符合政策条件,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入学,由所在县(市、区)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初中就读,需跨县(市、区)就读的,由泉州市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3)南安市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招收泉州芯谷南安高新园区引进人才子女。
(二)第二批招生范围
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1.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居委会。
2.国光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学籍在国专中心小学,且父母在梅山镇区(竞丰村全部、蓉中村1 组)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在以上招生服务区域之外〔含南安一中和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服务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三、招生办法
(一)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中学招生
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学校的招生实行“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顺序依次进行。第一批则按第1类、第2类的顺序依次进行。
1.第一批招生
(1)第1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2025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②政策性照顾对象。(该类别招生对象详见前文“招生范围”相关描述)。其中,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相关文件中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具体要求如下:(a)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学生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b)华侨学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招生服务区内购房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内生活的。
若第一批第1类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第一批第1类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1类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一批第1类的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一批第1类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2)第2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于2025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无实际居住(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证)。②学生户籍于2025年4月1日至市区初中招生资格审查初审公示前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
第一批第1类招生录取完成后,再录取第一批第2类。若第一批第2类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一批第2类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2类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一批第2类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一批第2类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2.第二批招生
招生对象:详见前文“招生范围”描述。
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批。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二批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二批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二批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国光中学招生
1.第一批招生
(1)第1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2025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②政策性照顾对象(见前文“招生范围”描述)。
国光中学初中招生服务区内的第一批第1类招生对象原则上应全部录取。
(2)第2类招生
招生对象:①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于2025年4月1日后(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②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均在芙蓉新城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第一批第1类招生对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组织第一批第2类招生录取。若第一批第2类招生对象不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2类招生对象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一批第2类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3)第3类招生
招生对象:学生户籍在梅山社区、锦绣社区、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芙蓉新城社区内,但不在该区域内实际居住(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组织第一批第3类招生录取。若第一批第3类招生对象不超过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一批第3类招生对象全部录取;若第一批第3类招生对象超过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一批第3类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2.第二批招生
招生对象:详见前文“招生范围”描述。
第一批第1类、第2类、第3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批。若第二批招生对象不超过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二批招生对象全部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学校的剩余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二批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就近统筹安排至芦塘中学或蓝园中学就读。
(三)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除鹏峰中学、实验中学、柳城中学、国光中学4所中学以外的其他公办中学,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录取依序分以下二批进行:
1.录取第一批学生。招生服务区内的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2.录取第二批学生。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第二批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二批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就近安排至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名须知
(一) 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南安一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国光中学六所中学招生报名
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的,由招生服务区域内各小学指导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毕业生填写《南安市2025年市区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或《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于6月6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名登记和身份确认。需提交材料如下:
1.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学生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2.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
3.军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4.高层次人才子女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等。
5.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子女提供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当地派出所签发的监护人与学生在本地居住证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亲属关系佐证(能证明学生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等材料)。
逾期未报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择到以上六所中学就读的机会。
(二)其他公办中学招生报名
参照上述六所中学执行,请各初中校根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供的录取花名册组织学生登记报名,严格按规定分批录取。8月15日前完成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招生时间安排
全市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各公办初中校8月25日前应全部完成新生注册并通过全市统一的均衡编班软件完成初一新生编班工作,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四)其他事项
1.具有我市户籍而学籍在外县(市、区),要回我市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域对应小学进行入学报名登记。
2.双胞胎(或多胞胎)要求就读同一所学校的,应由其家长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向入学报名登记的小学提交《南安市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见附件3),由其中一名学生参与所在批次录取,其同胞胎(或多胞胎)兄弟姐妹一并录取到同一所学校。
3.泉州市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向外县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的,需在我市完成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才能登录进行网报。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6。如果没有被外县市(区)民办学校录取的,应在7月5日前回原所属服务区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五、剩余学位招生
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中学不组织剩余学位招生。其他公办中学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自主招生。公办学校剩余学位自主招生方案及名额需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执行,补招结果于8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各中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剩余学位自主招生,不得以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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