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材料
导语 南安幼儿园招生报名需要提供《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户口簿等材料,政策照顾对象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南安幼儿园报名材料
《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点击下载
(一)实验幼儿园等6所中心城区市直幼儿园
1.第一批招生对象
(1)招生服务区域适龄幼儿
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2)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军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幼儿园就读的,由市人民武装部于6月30日前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烈士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户口簿、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
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幼儿园就读者,由市公安局于6月30日前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花名册、公安英模证明书(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证明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名单由相关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③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幼儿园就读者,由市应急管理局于6月30日前持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就学花名册、消防支队证明、消防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名单由相关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④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幼儿园就读者,由家长(监护人)于6月30日前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名单由相关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⑤台胞适龄幼儿。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南安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南安生活而要求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幼儿园就读的,由家长(监护人)于6月30日前携带适龄儿童的通行证或居住证、《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及家长(监护人)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近入读,名单由相关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⑥港澳侨籍适龄幼儿。2025年3月1日前(不包括2025年3月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侨籍的适龄幼儿要求在居住地对应的市直幼儿园就读的,由家长(监护人)于7月5日至6日携带适龄幼儿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监护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应在2025年3月1日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就学的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若申请就学的幼儿园学位不足,市区港澳侨籍适龄幼儿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学)。
2.第二批招生对象
报名材料
第1、2类招生对象(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第3类招生对象(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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