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狮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石狮市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已经公布,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242班10840人,分批次招生。

  石狮市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

  今年我市小学招生工作坚持教育公平,实行“划片招生,按批依序,免试就近入学”,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242班10840人。其中:公办小学合计232班10440人;民办小学合计10班400人。

  招生分三个批次

  2025年将小学招生对象分为三个批次,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条件分批依序招生,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报名提供的相关证件有效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第一批:

  一是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为: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2.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房产必须为住宅性质,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3.在学位相对紧缺的市区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教育局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落户的,须符合“实际居住”“六年一户学位”“祖孙三代”同户口本要求。

  二是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

  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

  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闻传播与旅游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三是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由单位统一出具有关人员的名册证明)的适龄子女。入学对象可就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入学。

  四是2025年3月1日前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住房产权一致并实际居住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

  第二批:

  1.户籍为2025年3月1日(含)后至5月3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适龄儿童。

  2.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或住房产权与实际居住一致的“两一致”家庭适龄儿童。

  第三批:

  1.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同为石狮户籍(含学校服务区户籍、集体户、寄挂户),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无自有住房,但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的。

  2.适龄随迁子女。

  另外,民办小学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开展招生工作。有意就读民办小学适龄儿童的家长,可于6月18日至22日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报名公办小学的同时,谨慎填报意愿民办小学。民办小学将于6月26日至27日进行录取,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小学录取。

  招生时间、程序确定

  今年报名方式仍采用“小学入学一件事”服务平台报名申请审核和现场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凭户籍、房产、居住证条件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本工作意见,对照所在招生片区学校的招生方案,按照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通过石狮市“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i石狮”小程序“招生报名”入口,按指南进行网上报名。

  教育优待对象,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的适龄子女。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本工作意见,通过石狮市“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i石狮”小程序“招生报名”入口,按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并持相关证明到申请学校现场核验。

  户籍、房产条件特殊类型等不具备网上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含洋内亭拆迁安置户、华仑社区原住户、后垵村原住户、梧园原住户,菲律宾广场、金莲花广场、金紫荆广场集体产权业主,奥园上林苑抽中三小业主,鼎盛上城业主、璀璨狮城“长幼随学”对象等适龄子女)。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本工作意见,对照所在招生片区学校的招生方案,按照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学校现场核验,并进行信息录入。

  逾期未申请和报名者、不服从教育局统筹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我市公办小学就读机会。对不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回原户籍(祖籍)地学校报名入学。

  招生程序

  6月16日

  各学校向招生片区发布招生通告,公布石狮市“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入口与操作指南。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耐心解答记录。

  6月18日至22日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报名入口提交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教育优待对象,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还需持相关证明到现场核验。

  6月23日至25日

  适龄儿童家长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完整信息网上核验报名申请的,持相关证明到所申请学校现场核验报名信息导入招生报名系统。

  6月26日至27日

  民办小学进行网上招生录取。

  7月1日至4日

  学校确认全部申报学生填报信息。

  7月5日至10日

  教育局和各学校确定符合本校招生条件预录取名单,对超单校片区招生计划数的对象进行多校统筹调配并确定预录取名单,并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统一发送电子入学通知书和注册时间通知,招生报名结束。

  来源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gUS5s4aZZrekmMll8E5alw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石狮小学】可获石狮小学招生政策/片区范围、报名入口(报名/查审核/录取结果)、报名条件/流程/材料、审核录取查询步骤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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