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狮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导语 2025年石狮市初中计划招生232个班级,共11570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分为多个志愿,对应不同的招生对象。

  石狮2025年初中招生

  今年石狮市初中计划招生232个班级,共11570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生10800人,中英文学校和自然门学校两所民办学校初中部分别计划招生500人和270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其他学校录取。

  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A类志愿填报方面

  填报对象为本市服务区户籍生。

  其中,湖滨街道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宝盖校区其中1所,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泉州五中石狮教改基地校(以下简称泉五基地校)其中2所,共3个志愿;宝盖镇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宝源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宝盖校区其中1所,实验中学、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其中2所,共3个志愿(以上两类,当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宝盖校区其中一所学校招生计划已录满且另一所学校尚有空余学位时;若未能录取至第一志愿学校时,自愿接受调剂的,可调剂录取至另一所学校)。

  宝盖镇塘边、塘后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一中宝盖校区、实验中学、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其中3个志愿;宝盖镇铺锦户籍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3个志愿;宝盖镇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宝盖镇仑后、松茂、后垵户籍的,可填报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

  凤里街道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实中校区(以下简称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光中学三中校区(以下简称石狮三中)3个志愿;

  灵秀镇户籍的,可填报石狮八中、厦外石狮分校鹏山校区(以下简称鹏山实验学校)2个志愿。其中钞坑村户籍(户籍认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还可填报厦外石狮分校。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填报志愿顺序,以及原住居民户籍生、“三一致”户籍生、非“三一致”户籍生等三个批次依户籍登记时间先后录取,录满则统筹安排。

  房产类志愿填报方面

  填报对象为在石狮以外就读,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A、B或C类志愿填报条件,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自愿放弃A、B或C类志愿填报的小学毕业生。

  其中,在湖滨、凤里街道购房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3个志愿;

  在灵秀镇购房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石狮三中3个志愿;

  在宝盖镇宝源、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塘边、塘后、仑后、松茂、后垵购房的,可填报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在宝盖镇铺锦、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购房的,可填报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

  在沿海五镇(指永宁、蚶江、锦尚、鸿山、祥芝五镇,下同)购房的,可填报对应辖区内中学志愿;购置开发商与市政府、教育局签订协议的房产,其业主子女入学根据相关协议精神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此类学生录取安排在A类后、B类前,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B类志愿填报方面

  填报对象为本市非服务区户籍生、港澳台等境外户籍(父母均为石狮户籍)生。

  其中,在凤里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其中3个志愿;在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宝盖校区、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泉五基地校其中3个志愿;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3个志愿;在宝盖镇五小、七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锦峰学校、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其中3个志愿,未满三年的,可填报锦峰学校、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3个志愿;在宝盖镇进修附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3个志愿;在进修附小就读未满三年的及在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塘头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在锦峰学校、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2个志愿;在坑东小学就读的,可填报锦峰学校、银江学校2个志愿;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2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与抽签相结合的办法,即先按其父(母)在该招生服务片区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有剩余学位时,再抽签录取无购房的,录满为止。

  C类志愿填报方面

  填报对象为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中,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其中2所,银江学校、厦外石狮分校永宁校区(以下简称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1所,共3个志愿;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石狮三中、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

  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其中1所,石狮三中、银江学校、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2所,共3个志愿;

  在宝盖镇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塘头小学及进修附小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泉五基地校、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在宝盖镇锦峰学校、五小、七小、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坑东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学校、泉五基地校、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的录取办法,即,父母其中一方是石狮户籍的;父(母)在2024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缴交我市社会保险至今的(以上对象中在石狮规上/限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优先),当学位不足时,按社保有效缴交日期(社保有效缴交日期以社保中心提供的信息为准)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石狮规上/限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父(母)在石务工的。当学位不足时,按居住证有效签注时间(居住证有效签注日期以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的先后顺序录取。

  沿海五镇学校招生办法

  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办法录取。

  在石狮市各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均通过“i石狮”微信公众号进行入学报名及志愿填报,具体为:进入“i石狮”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入学一件事”—选择“中学报名”。

  具有我市户籍但在石狮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在我市购房且实际入住但在石狮以外就读的非石狮户籍小学毕业生,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簿(或出生证),父(母)房产证(不动产登记备案合同)、用电缴费户号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从南门进校)现场报名和志愿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6月14日上午,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6月17日下午,申请回石狮户籍地或父母在石狮房产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到石狮七小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及志愿填报;

  6月26日~28日,各小学组织毕业生信息填报及审核确认;

  7月3日~4日,各小学组织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

  7月11日全天,全市各初中学校组织初一年新生注册;

  7月15日,完成全市公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

  8月25日前,完成全市公民办学校初一年级均衡编班工作。

  来源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uhCt5LKR-CPli-jV60Y7vg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石狮初中】可获石狮初中招生政策/志愿、报名入口/时间/操作流程、招生条件/年龄/材料、录取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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