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交通费补助申请出发地有要求吗?
导语 2025年泉州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申请要求返泉地点是职工本人国内户口所在地或国内探亲地,异地就近乘车也可以。
泉州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申请
出发地需要时户籍地或国内探亲地。
返泉地点,是指职工本人国内户口所在地或国内探亲地。
①探亲地是指探望对象(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在职工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学习工作生活所在地,以探望对象身份证或居住证记载的为准。若无法提供《居住证》的,须提供其实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房产证、租房合同记载的地址为准。
②探亲地证据链提供不全的,不予补助。
案例一
职工老赵为江西人,春节期间前往天津看望在津工作的女儿,并从天津返泉,申报补助时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①职工老赵本人身份证、实名制纸质交通票据、老赵本人银行卡;
②职工老赵与女儿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
③女儿在津工作或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经审核通过后,可按天津返泉标准申领补助。
案例二
职工小周为安徽人,妻子职工小孙为四川人,春节期间二人同往四川探望岳父母(父母),并从四川返泉,申报补助时需分别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职工小周:
①职工小周本人身份证、实名制纸质交通票据、小周本人银行卡;
②与职工小孙的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
③职工小孙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
④岳父母在四川的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职工小孙:
①职工小孙本人身份证、实名制纸质交通票据、小孙本人银行卡;
②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
③父母在四川的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经审核通过后,二人均可按四川返泉标准申领补助。
关于异地就近乘车的认定
1.职工乘坐实名制公共交通工具返泉,但提交的交通票据出发地或者到达地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依据基层工会盖章审核情况,认定职工已返岗上班,予以放宽:
①出发地与户口所在地(或探亲地)不一致的,如购票出发站跨区域、同省不同市或者邻近省市等合理乘车范围内从周边地区返泉的;
②由于购票难等原因,职工直接购买原户口所在地(或探亲地)前几站出发返泉的;
③直接购买到达地为厦门或福州、漳州等周边地区车票返泉的,再转车回泉州,此间乘车没有正规票据的;
④需要异地转车返泉的,中转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2.确因购票始发站跨区域,或为拼车等原因,未在原户口所在地或探亲地购票,而在异地购票返泉的,按照“就低”原则办理。即:实际出发地补助标准高于规定地的,按规定地标准执行;低于规定地的,按实际出发地标准执行。
案例一
职工小郑为湖北人,户口所在地临近江西,返泉地点选择就近从江西出发,江西(实际出发地)返泉补助标准低于湖北(规定地),按江西返泉补助标准执行。
案例二
职工小王为浙江人,户口所在地临近上海,从上海乘飞机返泉更便捷,上海(实际出发地)返泉补助标准高于浙江(规定地),则按浙江返泉补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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