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鲤城区社保补贴企业申请指南

导语 泉州鲤城区发布2024年度用工单位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以申请。

  泉州鲤城区2024年度用工单位社保补贴

  (一)具体政策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2024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100%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100%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其中6月30日前为集中受理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为补充受理阶段。

  (四)受理地点及方式

  线下受理。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22988543;

  地址: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打锡街157号)3号楼437。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盖章);

  4.《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

  6.《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7.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缴费凭证;

  8.收款收据。

  (六)注意事项

  1.在劳动者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用人单位进行招用,才可获得补贴。

  2.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是指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可享受1年的补贴。享受补贴起始计算时间为:用人单位为该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失业保险月份起至最长12个月。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多次在不同用人单位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可按实际缴纳月份申请补贴;补贴享受期跨自然年度的,用人单位可在毕业年度申请全部补贴。

  5.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泉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申领时间、地点、电话、申请表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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