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温津贴哪几个月发放?
导语 泉州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至9月,一共是5个月,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泉州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每年5月至9月发放!
发放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工伤停工留薪期、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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