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晋江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可以申请相关社保补贴。

  晋江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我市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省户籍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灵活就业,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4050”失业人员(指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3.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4.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

  6.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7.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8.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9.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24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6.66%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4个月。

  2.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三、申请流程

  采用线上申请。

  路径一:申请人关注“晋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服务查询→掌上办→更多个人事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路径二:闽政通APP-本地-区县服务(晋江市)→i晋江专题页-晋江人社-个人办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年度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明细,申请人可参考《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明细查询指南》(附件1)下载。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6月30日前为集中受理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为补充受理阶段。

  五、注意事项

  (一)2022年8月1日前已在晋江申领过社保补贴的,参照原有规定发放后续年度社保补贴;从未申请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详见附件2)。

  (二)申请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已经申领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应停止发放: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4.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5.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6.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四)当年度已享受过社保补贴(如残疾社保补贴政策)、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五)村(社区)两委主干、稳定就业有稳定工资收入的村(社区)干部,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六)若遇政策变动,将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661234;

  联系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晋江市档案馆503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明细查询指南

  2.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指南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泉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申领时间、地点、电话、申请表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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