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泉州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了旧车的可以申请补贴。
泉州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不包含各级政府财政供养的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二、补贴范围
(一)长期补贴
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类。
(二)限时补贴
1、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报废并新购置同类农机具的补贴额标准提高50%,执行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20马力以下拖拉机报废补贴标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为1500元/台,2025年起调整为1000元/台。
3、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走式旋耕机、田间搬运机、农业作业监测终端、育秧(苗)播种设备等6个种类报废补贴的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扫码下载)
1、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福建省报废并新购置同类农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扫码下载
四、补贴办理流程旧机运送
1、机主自愿交售拟报废农机,并与回收企业协商回收价格、运送方式等,同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来源归属材料。
2、来源归属材料具体要求: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时,机主要提供与机主、拟报废农机信息相对应的牌证;无法提供的,机主应提供发票或来源归属承诺书;其他农机具报废时,机主要提供与机主、拟报废农机信息相对应的发票;无法提供发票的,提供来源归属承诺书。
旧机审核
1、回收企业对机主是否属于补贴对象、拟报废农机是否属于报废补贴农机范围、主要部件是否齐全、来源是否清楚合法、报废年限是否达到(或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等情况进行核对。
2、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回收企业将拆前照片(包括机主与整机合照,主要部件照片,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照片),以及机主信息等,上传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3、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盖章后的《福建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拆解旧机
1、报废农机拆解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现场或照片、视频等方式,对《确认表》和报废机具信息是否一致、报废农机主要部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复核,并监督回收企业对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
2、回收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等行业标准,规范拆解旧机,并拍摄拆中照片(应包括发动机等主要部件破坏性处理照片)、拆后照片,连同拆前照片,上传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3、拆解完成后,回收企业要向机主提供再次签字盖章的《确认表》和拆前、拆中、拆后农机的电子版照片,并将机主身份证件、来源归属材料复印件、《确认表》及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按一机一档要求归档,保存期至少3年。
牌证注销
1、有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拆解后,机主应持身份证件、回收企业签字盖章后的《确认表》、机具牌证等,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注销牌证。
2、牌证注销后,农业农村部门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
兑现补贴
1、机主持身份证件、回收企业和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确认表》、来源归属材料、银行卡(农民原则上要提供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经营组织应提供对公银行账号)等,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废补贴。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受理补贴申请,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结算材料。
3、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结算材料后,审核通过后,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五、农机报废回收企业
六、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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